學生宿舍,是學生休息、培養生活自理能力和集體主義精神,保證有充沛精力進行學習的重要場所。各宿舍都要努力爭創文明寢室。 1. 宿舍管理教師負責檢查宿舍衛生、就寢紀律、節約水電、用具設施、安全保衛等管理工作,學生應自覺接受宿舍教師的管理。住宿生必須服從年級和宿管處的統一管理,不得無理取鬧。 2. 每個寢室推選宿舍長一人,負責管理本室公共設施,領取清潔工具,安排清潔值日等,并負責如實向宿舍管理教師匯報就寢情況。 3. 室內所有公用物品一經登記固定,全宿舍同學必須愛護使用,未經宿管處同意,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。若有損壞,按學校有關規定賠償。 4. 學生寢室的房號和床位編定后不予調整,因特殊情況需調整時,必須由班主任決定,班主任只能在本班學生所住的寢室內調整。調整后應將寢室號、鋪位報宿管處。 5. 住宿生應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,按時就寢。熄燈鈴響后,必須安靜入睡,不準放收錄(音)機和高聲喧嘩。經教育不改者,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。 6. 學生不得在寢室留宿外人。親友到寢室應征得宿管處同意,任何人都不得將小商販引進宿舍進行買賣活動。 7. 嚴禁在寢室酗酒、賭博、吸煙,違者按學校紀律處分。 8. 任何人不得私接電線、安裝插頭,不得在宿舍使用電器。 9. 自覺維護宿舍區和寢室清潔衛生,嚴禁隨地吐痰,嚴禁從樓上向樓下倒水或亂拋雜物,不準在走道上倒水,不準在盥洗間倒飯菜。對使用不當導致下水道嚴重堵塞者要追究責任,按情節輕重,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。 10. 住校生不得進其他宿舍居住。男女生不得串樓。 11. 夏季宿舍點蚊香,必須放在宿舍正中央地上,避免被子、床單掉下后被蚊香引燃,發生火災。不準在寢室點蠟燭,不準在宿舍內燒廢紙,造成不良后果,由當事人負責賠償,直至追究刑事責任。 12. 節約水電,杜絕"長流水"、"長明燈"。 13. 住校生不許外出就餐 、校外訂餐。家長送餐須在門衛登記,嚴防學生食品安全事故發生。 14. 嚴禁住校生無故不歸宿,如果冒名頂替,嚴肅處理。因事、病請假離校需辦理離校手續。假條需交給宿管教師。 15. 學生離開宿舍時要將門、窗、燈、水關好、鎖好。 16. 嚴禁將危險物品、管制刀具、不健康書籍影像等帶入宿舍。 17. 宿舍內不允許放貴重物品,如現金、手機、隨身聽等,現金隨身攜帶。 第一實驗中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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